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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Why Did Jesus Die?

2. 耶穌為什麼死?

我對此一無所知

 

你們中有多少人的朋友或親戚們脖子上戴著斷頭台模型?或者是電椅模型?聽起來很荒謬,不是嗎?但是在西方世界,我們是否經常遇到脖子上有十字架的人?我們已經習慣了看到人們脖子上的十字架,以至於我們不會去想為什麼,但十字架就像斷頭台或電椅一樣是一種死刑執行方式。人們為什麼要戴十字架?十字架是有史以來最殘忍的死刑方式之一。甚至以不講人權聞名的羅馬人,也於公元 337 年廢除了十字架行刑,認為它太不人道了。十字架一直被認為是基督教信仰的象徵,福音書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關於耶穌的死。新約其餘的大部分內容是解釋在十字架上發生的事情。

 

當使徒保羅去哥林多時,他說:“我和你們在一起的時候,就立志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哥林多前書 2:2)。當我們想到溫斯頓·丘吉爾、羅納德·裡根、聖雄甘地或者馬丁·路德·金時,我們會想到他們的所做所為以及他們是如何通過自己的行為影響社會的。然而,當我們閱讀新約時,我們更多地了解的是耶穌的死而不是他的生。耶穌比其他任何人,更多的改變了世界歷史,人們銘記的不是他的生而是他的死。為什麼如此專注於耶穌的死?他的死與戴安娜王妃、烈士或戰爭英雄之死有什麼區別?他為什麼死?死的意義是什麼?當新約聖經說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時,這是什麼意思?這些。

 

問題

 

當我年輕的時候,我經常與人們私下交談,詢問他們與上帝的關係,希望有機會告訴他們耶穌為他們所做的事情。經常有人對我說他們不需要基督,他們的生活是充實、完整和快樂的。 “我努力過上好日子,”他們說,“並且有理由認為,當我死後,我可能也會不錯,因為我現在的日子就挺好。”他們的意思是他們不需要救主,因為他們不知道有什麼需要拯救的。對救主沒有感激和愛,因為他們不相信自己在聖潔的上帝面前有罪和悖逆。然而我們所有人都有一個問題: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 3:23

 

我不了解你,也很難說:“我錯了。請接受我的道歉。”責備別人往往很快,而承認自己錯了往往很慢。我妻子知道,我年輕時在海上從事了多年的商業捕魚,所以我有敏銳的方向感,能夠看太陽導航。但是有時候也犯錯,當我以為是往西走時,其實是往北走。但是我很難承認我錯了。有沒有人覺得很難說自己犯錯了?

 

如果我們是誠實的,我們都必須承認我們所做的錯事。許多人不能接受他們可能受到責備甚至部分受到責備的事實。當人們填寫車禍索賠表時,這種不尋常的現象引起了我們的強烈關注。這是人們無法承擔哪怕是最輕微的責任的完美例子。如下所示,一些司機堅持將自己的錯誤歸咎於他人。以下是沒有獲勝、沒有得到索賠的示例:

 

  • 我認為這兩輛車都不能怪罪,但如果要怪其中一輛,那就是另一輛車了。

 

  • “電線桿正在快速靠近。當它撞到我的前端時,我正努力避開它的路徑。”

 

  • “那傢伙佔據了整條馬路。我在撞到他之前不得不轉了很多次。”

 

  • “一輛隱形汽車突然冒出來,撞到我的車上,然後消失了。”

 

  • “我撞上了一輛從另一邊駛來的靜止卡車。”

 

  • “回家時,我開錯了地址,撞到了一棵我沒有看到的樹。”

 

  • “當我在方向盤上睡著並發生事故時,可是我已經有了 40 年駕齡。

 

不管是誰,在他們的事故表上做出以下聲明,廁所、機械師或英語老師是否是最好的答案?我讓大家來決定:

 

  • “我在去看醫生的路上,萬向節突然失靈導致事故。

 

為了讓人們了解他們對救主的需要,我們必須回頭看看最重要的問題,這是每個閱讀本篇的人都面臨的問題。問題是我們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一個人告訴我,他到了生命的盡頭時會沒事的,因為他在飛機失事爆炸之前幫助兩個人逃了出來,他救了他們的命。當我問他將如何處理他的罪時,他告訴我他從未犯過罪。他被欺騙以為他的道德地位比大多數人都好,因為他的生活比大多數人都好,所以在審判日他會沒事的,那時上帝會讓所有人為他們的所作所為負責。

 

大多數人通過觀察他人的生活來判斷自己。讓我試著解釋一下我的意思:想像一下,我在你正在閱讀這篇文章的房間裡,並指著離你最近的牆,如果我對你說,你附近的這堵牆是所有的曾經活過的人的縮影,想像一下,最壞的人在底部,而牆的頂部代表著最優秀和最正義的人。你會把誰放在最底層?許多人會說,阿道夫·希特勒、約瑟夫·斯大林,或者薩達姆·侯賽因,甚至是他們的老闆!哈!你會把誰放在首位?也許你會說:“特蕾莎修女、戴安娜王妃、馬丁·路德·金,或者比利·格雷厄姆。我想你會同意我們所有人都會在牆上的某個地方——基思·托馬斯會在下面,也許你會在更高的地方。

 

那麼,您認為我們必須達到的標準是什麼?我們中的許多人可能會回答說天花板將是標準,因為人類最好的一面就在上面。但這不是聖經所說的標準。我們剛剛看過的聖經經文說,標準是神的榮耀,也就是耶穌基督——神榮耀的生活理想。衡量的不是這個房間的天花板,而是天空。我們沒有人達到上帝公義的標準——基督耶穌。我們都達不到目標,這就是罪的意思——達不到目標。翻譯成英文“sin”的希臘詞是Harmatia這個詞,這個詞是從射箭中藉來的。如果你不能用你的箭射中目標的靶心,你就達不到完美。我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沒有達到標準。我們誰都不夠好——我們都失敗了!如果我們將自己比作武裝強盜或兒童猥褻者,甚至是鄰居,我們可能會認為我們做得很好,但當我們將自己比作耶穌基督時,我們會看到我們是多麼的失敗。

 

薩默塞特·毛姆曾經說過:“如果我寫下我曾經想過的每一個想法和我做過的每一件事,人們會稱我為墮落的怪物。”罪的本質是對上帝的反叛(創世記3),其結果是我們與他隔絕。像浪子一樣(路加福音 15 章),我們發現自己遠離天父的家,生活一團糟。有人會說,“如果我們都在同一條船上,這有關係嗎?”答案是,是的,這確實很重要,因為罪在我們生活中的後果,可以概括為四個:罪的污染、罪的權勢、罪的刑罰和罪的劃分。

 

1) 罪的污染。

 

20 他接著說: “人所出的,就使他‘不潔淨’。 21 因為從裡面,從人的心裡,發出惡念、姦淫、偷盜、兇殺、姦淫、22 貪婪、惡毒、詭詐、淫蕩、嫉妒,誹謗,傲慢和愚蠢。 23 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來的,使人 ‘不潔淨’”(馬可福音 7:20-23)。

 

你可能會說,“大部分的事情我不會去做。”但僅其中一個就足以擾亂我們的生活。我們可能希望十誡就像一張試卷,我們只需要“嘗試其中的任何三條”即可。但是新約說,如果我們違反了律法的任何部分,我們就是違反了所有的部分(雅各書 2:10)。一個罪就足以污染你的生活,使你遠離天堂的完美。例如,不可能有“相當乾淨”的駕駛記錄。要么乾淨,要么不干淨。一項駕駛違規行為會阻止它成為一個乾淨的記錄。或者當警察因為你超速而攔下你時,你不會告訴他你沒有違反任何其他法律並期望免於處罰。一項交通違法行為意味著您違反了法律。我們也是如此。一種冒犯使我們的生活變得不潔淨。例如,您必須犯下多少謀殺案才能成為殺人犯?當然只有一個;一個人在成為騙子之前可以說多少謊言?一個。一個人在成為罪人之前可以犯多少罪?同樣,唯一的答案是一個。一種冒犯使我們的生活變得不潔淨。

 

 2) 罪的力量。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凡犯罪的都是罪的奴僕(約翰福音 8:34)。

 

我們做錯的事情有一種令人上癮的力量。當我吸毒時,很多時候我會非常清楚他們如何摧毀我的生活,但他們控制了我。我嘗試了兩三遍扔掉它們,但總是回去買更多。人們會告訴你大麻沒有成癮性,但我不這麼認為;除非我將生命獻給基督,否則我無法獲得自由。也可能酗酒或沉迷於壞脾氣、嫉妒、傲慢、驕傲、自私、誹謗或性不道德。我們可能會沉迷於思維或行為模式,靠我們自己是無法打破的。這就是耶穌所說的奴役。我們所做的事情,我們所捲入的罪惡,有一種力量支配我們,使我們成為它們的奴隸。

 

利物浦前主教 J.C. Ryle 主教曾寫道:

 

每一個(罪惡)都有一群不幸的囚犯,手腳被鎖鏈束縛……可憐的囚犯……有時吹噓他們非常自由……沒有像這樣的奴隸制。罪確實是所有事情中最艱難的。一路上的痛苦和失望,絕望和最終的地獄——這些是罪付給它的僕人的唯一報酬。

 

3) 罪的刑罚。

 

罪的报应就是死(罗马书 6:23

 

經常驅使我去祈禱的是新聞。當我聽說一位母親故意殺害或虐待她的孩子時,我想要正義。當我在堵車時,有的汽車在路邊飛馳而過,而路邊的地方只有警車和緊急車輛才能使用,我很生氣,渴望那些違規的人被抓住。但是當我上班快要遲到,我為了準時趕到員工會議而超速行駛時,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我不想要正義,我想要憐憫和恩典。我希望警察放過我。我想我是個偽君子!我們認為罪應該受到懲罰是正確的。法律在那裡指導我們正確地生活,人們應該為他們的罪受到懲罰。我們的罪會得到報應,正如我們每週的工作應該得到報酬一樣。我們的雇主會用我們的所作所為來支付我們應得的報酬——我們的工資。同樣地,上帝,在他的正義中,必須給我們用我們的罪生活所賺取的報應——與上帝永遠分離,聖經稱之為地獄的狀態。罪的報應就是死——就是永遠與神隔絕 。

 

4) 罪的划分

 

的確,主的手臂不會太短而無法拯救,他的耳朵也不會太遲鈍而無法聽到。但你的罪孽使你與你的神隔絕;你的罪使他掩面不聽你,使他不聽(以賽亞書 591)。

 

當保羅說罪的報應是死時,他所說的死不僅是肉體的。先知以賽亞說,罪使我們與神隔絕。這是一種屬靈的死亡,導致永遠與上帝隔絕。這種與神隔絕是我們今生所經歷的。由於我們的罪,我們每個人都感到與上帝疏遠了,但是當我們從死亡進入這個世界之外的生活時,這也將成為我們的現實。我們做錯的事情導致了這個障礙。

 

解決方案

 

我們都需要一位救主來拯救我們脫離我們生活中的罪的後果。英格蘭的大法官,克拉斯芬的麥凱勳爵寫道:

 

“我們信仰的中心主題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犧牲了自己……我們對自己的需要的理解越深,我們對主耶穌的愛就越大,因此,我們的渴望事奉祂。”

 

基督教的好消息是,上帝已經看到了我們所處的困境,並已採取措施解決問題。他的解決方案是成為我們所有人的替代品。神降臨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取代我們,約翰斯托特,許多書籍的作者,稱之為神的“自我替代”。使徒彼得這樣描述它:

 

他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可以向罪死,為義而活;因他的傷,你已經痊癒了(彼得前書 2:24)。

 

1) 上帝的自我替代

 

自我替代是什麼意思?在他的書《桂河奇蹟》中,歐內斯特·戈登講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一群戰俘在緬甸鐵路上工作的真實故事。每天結束時,工具要全部搜走。有一次,一名日本警衛大喊說丟失了一把鏟子,並要求知道是誰拿走了它。他開始咆哮,陷入偏執狂怒,並命令有關人員站出來。沒有人動。 “全部殺掉,全部殺掉!”他尖叫著,端起步槍,瞄準囚犯。就在這時,有一個人走了出來。在他默默的站著的時候,警衛用槍刺死了他。當戰俘們回到營地時,工具又被清點了一遍,鐵鍬沒有丟失。那個人用犧牲自己的方式拯救了其他人。以同樣的方式,耶穌代替我們而死,滿足了正義。

 

2) 十字架的痛苦

 

耶穌是我們的替代品。他為我們忍受了釘十字架。西塞羅將受難描述為“最殘忍、最可怕的酷刑”。耶穌被剝光衣服,綁在柱子上。他被四五根夾著鋒利鋸齒狀骨頭和鉛的皮條鞭打。三世紀的教會歷史學家尤西比烏斯這樣描述羅馬鞭笞:“受害者的血管暴露無遺,而且……受害者的肌肉、筋骨和腸子都暴露在外。”然後他被帶到要塞內的羅馬庭院Praetorium,在那裡將荊棘冠冕戴在他的頭上。他被一個 600 人嘲笑,打了臉和頭。然後,他被迫在流血的肩膀上扛著一根沉重的十字架,直到他倒下。古利奈人西門被迫為他扛著它。

 

當他們到達被釘十字架的地方時,他再次被裸體鞭笞,被放在十字架上,六英寸長的釘子被釘進他的前臂,就在手腕上方。他的膝蓋被扭到一邊,這樣腳踝就可以釘在脛骨和跟腱之間。他在十字架上被舉起來,然後被插到地上的一個坑里。在那裡,他被留在酷熱和難以忍受的干渴中,暴露在人群的嘲笑之下。他在難以想像的痛苦中掛在那裡六個小時,而他的生命慢慢地流失了。最糟糕的部分不是身體創傷,甚至不是被世界拒絕和被他的朋友拋棄的情感痛苦,而是為我們與父分離的精神痛苦——因為他背負了我們的罪

 

因為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為你的罪孽全額償還,上帝現在能夠給予那些願意接受它的人完全赦免。主向我們顯明祂並不遠離苦難。基督已經把我們許多人應受的一切都拿在了他身上。他代替我們而死,向我們展示了上帝對我們的愛。

 

因為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 3:16)。

 

結果

 

聖經給了我們四個形象來描述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做的:

 

21 但如今,在律法之外,從神而來的義已經顯明,律法和先知都為之作見證。 22 這從神而來的義,因信耶穌基督,臨到一切相信的人。沒有分別, 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24 藉著基督耶穌的救贖,白白地因他的恩典稱義。 25 神藉著相信他的血,將他獻為贖罪祭。他這樣做是為了證明他的公義,因為他在忍耐中沒有懲罰先前犯下的罪—— 26 他這樣做是為了在目前證明他的公義,以便成為公義的人,並且使那些相信耶穌的人稱義的人(羅馬書 3:21-26)。

 

1)第一張圖片來自神廟:

 

神因信祂的血,将祂献为赎罪祭(罗马书 3:25)。

 

在舊約中,關於如何對付罪,制定了非常特別的律法。有一個完整的祭祀系統,表明了罪的嚴重性和清除罪的必要性。在典型的情況下,罪人會帶走動物。這只動物要盡可能接近完美。罪人會將手按在動物身上,並為它認罪。因此,罪從罪人身上轉移到動物身上,然後動物被殺死。這種犧牲的死亡向我們所有人描繪了罪惡意味著死亡,唯一的贖罪是替代品的死亡。當施洗約翰看到耶穌來了,他喊道:“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 1:29)。

 

2)第二張圖片來自市場

 

並通過基督耶穌的救贖,因他的恩典白白地稱義(羅馬書 3:24)。

 

債務不僅是當今的問題;這也是古代世界的一個問題。如果某人有嚴重的債務,他們唯一的辦法就是賣掉自己或那些欠他們債的人,迫使他們被賣掉以償還債務。假設一位朋友,當他被出售時碰巧進入市場並詢問了價格。假設那個朋友立即償 還了他的債務並讓給自由,這樣他就被贖回。同樣,耶穌支付了“贖回費”,將我們從撒旦的罪惡奴隸市場中買了出來。

 

3)第三張圖片來自法院

 

我們因祂的恩典白白地稱義(罗马书 3:24

 

保羅使用“白白稱義”這個詞。稱義是一個法律術語。如果您上法庭並被宣告無罪,那麼您是有正當理由的。兩個人一起上小學和大學,結下了深厚的友誼。生活還在繼續,他們各自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失去了聯繫。一個成為法官,而另一個最終成為罪犯。有一天,罪犯出現在法官面前。他犯下了他承認有罪的罪行。法官認出了他的老朋友,面臨兩難選擇。他是法官,所以他必須公正,不能放過這個人。另一方面,他不想懲罰這個男人,因為他愛他。所以他告訴他的朋友,他會以正確的方式懲罰他,那就是正義。然後他從法官的位置上下來,寫了一張罰款金額的支票給了他的朋友,為他支付罰款,那就是愛。

 

這種愛是上帝為我們所做的事的例證。在他的公義中,他審判我們是因為我們有罪,但隨後,在他  的愛中,他以他的兒子主耶穌的身份降臨,為我們付出了代價。這樣,他既是“公義的(因為他不允許有罪的人逍遙法外)又是稱義的人——羅馬書 3:26使我們能夠自由)。

 

由於三個原因,所使用的插圖並不准確。首先,我們的處境要糟糕得多。我們面臨的刑罰不僅是罰款,而且有死亡,不僅是肉體的死亡,而且是與生命的創造者分離——精神上的死亡——與上帝永遠分離。其次,關係更密切。不只是兩個朋友:我們天父的愛勝過地上的父母對他們孩子的愛。第三,代價更大:上帝付出的不是金錢,而是祂的獨生子——他為罪付出了代價。拯救我們的不是無辜的第三方,而是神自己。

 

4)第四張圖片來自家庭

 

......上帝在基督裡使世界與自己和好,而不是將人的罪歸咎於他們(2哥林多前書5:19)。

 

發生在浪子身上的事情可能發生在我們每個人身上。如果我們接受了他的愛和恩典,上帝就會使我們與他和好,並將我們的罪從我們身上移開。上帝已經取代了你的位置,以便他可以自由地原諒你。你願意接受他的免費赦免嗎?

 

829 年,一個名叫喬治威爾遜的費城人搶劫了美國郵政局,並在此過程中殺死了一個人。威爾遜被捕、受審、被判有罪,並被判處絞刑。一些朋友代表他進行了辯護,最終獲得了安德魯杰克遜總統的赦免。但是,當他得知此事後,喬治威爾遜拒絕接受赦免!治安官不願執行判決——因為他怎麼能絞死一個被赦免的人?於是,他向杰克遜總統發提出了申訴。困惑的總統求助於美國最高法院來裁決此案。首席大法官馬歇爾裁定,赦免是一張紙,其價值取決於涉案人員的接受程度。很難想像一個被判處死刑的人會拒絕接受赦免,但如果拒絕接受,那就不是赦免。喬治威爾遜必須被絞死。所以,喬治·威爾遜被處決了,儘管他的赦免書擺在警長的桌子上。你將如何對待首席大法官——宇宙之神給予你的全部赦免?1  

 

1 1500 幅聖經講道插圖。邁克爾·格林編輯。貝克圖書出版。第 317 頁。

 

親愛的讀者,難道現在不是向那個愛你並且已經為你得到寬恕指明道路的上帝進行禱告的時候嗎?願你真誠的進行如下禱告:

 

禱告:天父,我為我一生中做錯的事感到抱歉。 (花點時間請求他原諒你良心上的任何特殊情況。)請原諒我。我現在放棄所有我知道是錯誤的事情。謝謝你差遣你的兒子耶穌為我死在十字架上,這樣我才能得到寬恕和自由。從今以後,我將跟隨並順服他為我的主。謝謝你現在給我這個寬恕的禮物和你聖靈的禮物。我現在收到了這份禮物。請進入我的生活;我要永遠跟你在一起。我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名和權柄求這些事。阿門。

 

這項研究的許多想法來自 Nicky Gumbel Alpha 課程。我會推薦他的書,生活的問題,由 Kingsway 出版商印刷。

 

由基思·托马斯 (Keith Thomas) 改编

 

电子邮件:keiththomas@groupbiblestudy.com

 

网站:www.groupbiblestud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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