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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Further Conflict Over Jesus' Claims

20. 对耶稣宣告更进一步的冲突

暖身問題:在你成長的過程中,你會為了哪一類的事情和朋友、兄弟或者姊妹起衝突呢?

 

在耶路撒冷,獻殿節到了,那時是冬天。耶穌在殿的所羅門廊上走過,猶太人圍著祂,對祂說:「祢使我們心裡懸疑不定,要到幾時呢?如果祢是基督,就公開地告訴我們吧!」耶穌對他們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卻不相信;我奉我父的名所作的事,可以為我作證。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隨我。我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把他們從我手裡奪去。那位把羊群賜給我的父比一切都大,也沒有人能把他們從我父的手裡奪去。我與父原為一。」猶太人又拿起石頭要打祂。耶穌對他們說:「我把許多從父那裡來的善事顯給你們看,你們因哪一件要用石頭打我呢?」猶太人對祂說:「我們不是因為善事用石頭打祢,而是因為祢說了僭妄的話;又因為祢是個人,竟然把自己當作神。」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不是寫著『我說你們是神』嗎?聖經是不能廢除的,如果那些承受神的道的人,神尚且稱他們是神,那麼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上來的,祂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就說祂說了僭妄神的話嗎?我若不作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我若作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應當信這些事,好使你們確實知道,我父是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他們又要逮捕耶穌,祂卻從他們的手中逃脫了。耶穌又往約旦河東去,到約翰從前施洗的地方,住在那裡。許多人到祂那裡去,說:「約翰沒有行過一件神蹟,但約翰指著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實的。」在那裡就有許多人信了耶穌。(約十22-42)

 

耶穌是彌賽亞嗎?

 

自從上一課約翰所記錄,耶穌有關祂是好牧人的談話以來,兩個月的時間已經匆匆地過去了。如今約翰再次記載耶穌和猶太人領袖之間,發生於聖殿外院的新衝突。這事是在猶太人的獻殿節(或者稱為眾光節) 發生的。這個節期並非源自於舊約中的律法,而是在主前164年馬加比所領導的猶太人,打敗了安提阿哥,收復耶路撒冷,奪回聖殿,重新潔淨,再奉獻給神,而設立的八日節期。安提阿哥曾經在聖殿的祭壇上殺豬獻給太陽神,而且在至聖所立起了帶著安提阿哥面孔的宙斯塑像。這個節期是在聖誕節左右舉行,為期八天;特色是家家戶戶都把燈光放在窗口上來示慶,因此又叫作眾光節。猶太人的傳統中,講到主前164年他們奉獻聖殿之時,發現要點聖殿裡的燈盞所需用的分別為聖的油只夠一天之用,新的分別為聖的油必須八天以後才能夠預備好。然而神蹟發生了,只夠一天用的油竟然讓聖殿裡的燈盞持續點亮了八天,直到新油來到。所以你常常會看見猶太人在每年的12月預備八枝蠟燭,每天點燃一枝新的蠟燭,用以紀念他們的眾光節。

 

耶路撒冷的海拔高度是2500英呎,因此在冬天的時候其實是滿冷的。約翰在敘述這場衝突發生的背景時,刻意註明「那時是冬天」。他既然已經說過「獻殿節到了」,難道會有哪一個猶太人不知道獻殿節是在冬天的嗎?因此,這樣的敘述顯得有點多餘了;這裡我們或許可以作出下列兩種解釋:第一,約翰心中可能是為了讓外族人知道獻殿節是在冬天舉行,因為他們不一定知道;第二,也有可能約翰是為了強調這事件發生的背景,天氣是很冷的,因為是在冬天。耶路撒冷的冬天偶爾也會下雪,我記得有一年冬天我和一群人就在聖殿山對面幾百碼外的橄欖山上打雪球戰。現在讓我們好好想像一下,當時耶穌和這些猶太人領袖發生衝突的實際場景。我想像出來當時的屬靈氛圍,是又昏暗又冰冷的,似乎有一片冷冰冰的屬靈空氣正朝著耶穌襲捲而來。有可能這時候祂剛剛教過早堂的聖經課,是在所羅門廊下向群眾公開教導的;於是這新的一波攻擊臨到祂。所羅門廊位於聖殿山的東邊。有一排高38英呎的大理石柱,支撐著一個由精工雕刻的香柏木所蓋的屋頂,足以保護眾多於廊下聚會的群眾免受雨雪的肆虐。猶太人歷史學家約瑟夫在他著名的《猶太戰史》5.5.2裡面,特別告訴我們這許多大理石柱的每一根,都是由單獨的一塊岩石鑿出來的,而且都是白色的大理石;屋頂所裝飾的香柏木,其雕刻的精美豪華令人嘆為觀止。不僅耶穌時常在此所羅門廊下教導,使徒行傳也多次提到所羅門廊下;例如:當那個生來瘸腿的人被醫好之後,就「連走帶跳,讚美神,同他們進入殿中。群眾看見他一邊走一邊讚美神;他們一認出他就是那平時坐在聖殿美門口討飯的,就因所經歷的事,滿心希奇,驚訝不已。那人拉著彼得和約翰的時候,群眾都很驚奇,跑到他們那裡,就是所羅門廊的下面。」(徒三8-11) 另外聖經更記載:「主藉著使徒的手,在民間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他們都同心聚集在所羅門廊下。」(徒五12)

 

今日的經文中約翰告訴我們:「耶穌在殿的所羅門廊上走過,猶太人圍著祂。」請注意這時的氣氛似乎帶著強烈的火藥味,這些可能是宗教領袖的猶太人圍著祂,分明是堵死了祂的去路,挑戰祂又對祂說:「祢使我們心裡懸疑不定,要到幾時呢?如果祢是基督,就公開地告訴我們吧!」(約十24)

 

請問耶穌這時為甚麼避免使用簡單的「是」或者「不是」,來公開回答這個問題?

 

千萬別誤以為這群圍著祂的猶太人,真心誠意地渴慕知道耶穌的真實身份。他們真正的動機乃是為了得到確實的把柄,以便定祂褻瀆神的罪。只要他們在聖殿的院內讓耶穌公開說出祂就是基督,那麼當場就有足夠多的宗教領袖,可以為著祂說了這種褻瀆神的話作見証,而當場以石頭打死祂!只要他們能夠逼耶穌公開說出祂就是神,那麼一切麻煩就全都解決了。在一些特別的場合中,耶穌曾經向某些人揭示過自己的身份。祂曾對尼哥底母說,祂是那從天上降下來的人子;(約三13-14)約翰福音四章記載,那位敘加雅各井旁的撒瑪利亞婦人問耶穌:「我知道那稱為基督的彌賽亞要來;祂來了,要把一切都告訴我們。」耶穌說:「我這現在跟妳說話的就是祂。」(約四25-26) 在住棚節的時候,耶穌在殿裡教導人,宣告說:「然而我認識神,因為我從祂那裡來,也是祂差我來的。」於是他們想逮捕祂,只是沒有人下手,因為祂的時候還沒有到。(約七29-30) 在約翰福音第八章,耶穌又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亞伯拉罕出生以前,我就是那位『我是』。」(其中「我是」乃是神向摩西所啟示自己的名) ,於是他們拿起石頭要打祂。耶穌卻躲起來,從殿裡出去了。(約八58-59) 至於其他的福音書中,我們照樣可以看見許多的例子,耶穌宣告:「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神。」(太十40) 「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來的。」(可九37) 「那看見了我的就是看見了父。」(約十四9) 

 

有一次一個小朋友在畫圖,當母親問他在畫甚麼的時候,他回答說:「媽,我正在畫神。」母親說:「別傻了,從來沒有人看見神長得甚麼樣子。」小朋友回答:「當我畫出來之後,他們就可以看見了!」耶穌在這裡所說的意思,事實上等於在說:「如果你想要知道神的樣子,只需看著我就可以了。」

 

耶穌十分小心不在公開場合說祂自己是誰;然而透過祂所作的事,以及各種間接的宣告,祂把自己清楚地表白出來。舉例來說,有一次祂赦免了一個癱子的罪。聖經記載:

 

過了些日子,耶穌再回到迦百農。一聽說祂在屋子裡,許多人就都來聚集,甚至連門前都沒有地方了,耶穌就對他們講道。那時,有人把一個癱子帶到耶穌那裡,是由四個人抬來的。因為人擠,不能帶到祂面前,就對著耶穌所在的地方,拆去房頂;拆通了,就把癱子連人帶褥子縋了下去。耶穌看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孩子,你的罪赦了。」當時有幾個經學家也坐在那裡,心裡議論說:「這個人為甚麼這樣說話?祂說僭妄的話了。除了神一位以外,誰能赦罪呢?」耶穌心裡立刻知道他們這樣議論,就對他們說:「你們心裡為甚麼議論這事呢?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著你的褥子走』,哪一樣容易呢?然而為了要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祂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起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人就起來,立刻拿著褥子,當眾出去了。眾人都非常驚奇,頌讚神,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可二1-12)

 

請注意在這段經文裡面,耶穌所顯示出來的勇氣和智慧:祂明知當時有幾個經學家也坐在那裡,然而祂仍然公開地赦免了這個癱子的罪,並且將他醫好了。儘管知道這事的結果必定導致宗教領袖和祂之間的衝突。

 

路易士在他的書《返璞歸真》當中,談到上面這段經文之時,提出如下幾點意見:

 

由於我們太常聽見這句話了,以至於我們時常忽略掉這句話在某一方面所隱藏的意涵。耶穌宣告祂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而向那癱子說「你的罪赦了」。講到赦免人任何的罪,除非說話者是神,不然這話實在荒謬得太離譜了。我們很容易理解如果有人得罪了你,那麼你赦免他是甚麼意思。例如,他踩到了你的腳,你赦免他;或者他偷了你的錢,你赦免他,等等。然而,如果他根本沒有踩到我的腳,或者他根本沒有偷我的錢,也沒有作任何事得罪我,我卻大言不慚地告訴他,我要赦免他踩到你的腳或者偷了你的錢,那麼我說這話豈不是顯得十分荒謬、極端愚昧嗎?可是在上面這段經文中耶穌所作的,似乎正好就是如此。耶穌看見他們(癱子的朋友們,可能再加上這個癱子) 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孩子,你的罪赦了。」我們好像完全沒有看見耶穌查問這個癱子,他犯過甚麼罪?同時祂也沒有諮詢過任何他所得罪的人心中是怎麼想的,就直接宣告了祂的赦免!祂這行為中所顯明的,似乎毫不猶豫地表明了祂本身就是一切犯罪事件的最大受害者。這種情況之所以成立或者具有意義,唯當祂真正是神,因為每一件罪案總是叫祂的律法被破壞,使得祂的愛受到傷損。除了神以外,這些話從任何人嘴裡說出來,我只能說此人是愚蠢,或者已經驕傲到無以復加的地步。 (註1:路易士《返璞歸真》,西蒙舒斯特出版社,紐約,第55頁)

 

 

當然,在我們全部讀完約翰福音之後,我們會看見許多其他的証據,耶穌非常清楚明白地講到祂是誰,而且在某些情況中,祂甚至會蓄意透過自己所講的話,來激怒那些猶太人的宗教領袖。然而,就目前這個階段而言,祂並未明確地或者公開地陳述祂就是彌賽亞。我們必須牢記,在這個時候,猶太人所真正期待的乃是一位勇士君王的彌賽亞,好將他們從羅馬人的統治下解放出來。基本上他們並不熱衷於迎接一位謙卑的僕人救贖主,來拯救他們脫離罪權的轄制。猶太人的領袖和法利賽人,沒有看見他們需要一位救他們脫離罪的救主;所以耶穌對他們說:「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約十26)

 

難道在這世上的每一個人,不都是神的兒女嗎?那麼當耶穌說有些人並不是祂的羊,你該作怎樣的解讀?

 

福音的呼召確實是對這世上的每一個人發出的,因為「神愛世人,甚至把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且這福音繼續說明:「因為神差祂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使世人藉著祂得救。信祂的,不被定罪;不信的,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三16-18) 然而,有人硬著他們的心選擇拒絕接受神對他們罪的赦免。祂預先知道誰會拒絕福音,誰會接受福音,因祂是無所不知的神,甚至還沒有發生的事、將來的事祂都已經知道了。這些事情對於我們活在時間裡面又處處受到侷限的人,確實超越了我們理解的範疇。祂是超越時間的神,也是全知的神。神的最高主權和揀選,同樣也在一切不相信、又拒絕福音的人身上運作。但這既不會減少他們選擇不信所需承擔的責任,對他們的邀請也不會因此打折,因為福音是要傳給所有的人。那些拒絕相信耶穌就是彌賽亞的人,已經為他們自己是否接受耶穌做救主做了選擇。從神而來的永生的禮物要白白地賜給每一個聽見這又願意接受的人:

 

「聖靈和新娘都說:『來!』聽見的人也要說:『來!』口渴的人也要來!願意的人都要白白接受生命的水!」(啟二十二17)

 

相信基督或即信賴基督的動作,可以帶來得救的信心,基本上藉著下面三個階段來實現:第一,傾聽或即聽見祂的呼喚或呼召;第二,開始有了對神的經歷,與祂有了親密感,知道神認識你;第三,選擇要跟隨祂。這正是本段經文中耶穌所說的:「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隨我。」(約十27) 我們當中每個人都應該細心地思考這句話,並且誠誠實實地面對這句話的光照;因為我們是否能夠得著神所應許賜給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全都取決於這句話是否被落實了。你真正熱切地尋求過聽見祂的話語了嗎?當你聽見祂對你說話,你起來回應了嗎?透過基督你變得愈來愈認識神了嗎?藉著效法耶穌的言行舉止,並且作祂要你去作的,你的生活開始反映出你的信念了嗎?你選擇作祂的門徒,一生跟隨祂了嗎?如果尚未作出這樣的選擇,請問你真正相信祂的話嗎?

 

永生的保証

 

 

當我們決意不再為自己活,而是為主耶穌基督來活,神就要把祂那種屬天的、永遠的生命存放進我們裡面,這乃是從神而來的禮物。這樣,聖靈住到我們裡面,就讓我們重生了。彼得描述這個重生的過程,說:

 

「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靈,以致能真誠地愛弟兄,就應當從清潔的心裡彼此切實相愛。你們得了重生,並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卻是由於不能朽壞的,就是藉著神永活長存的道。」(彼前一22-23)

 

也就是說,當我們真誠、毫無保留地信賴主耶穌基督,祂就要賜給我們永生作為禮物,正如祂所應許的,說:「我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把他們從我手裡奪去。那位把羊群賜給我的父比一切都大,也沒有人能把他們從我父的手裡奪去。因為我與父原為一。」(約十28-30) 注意聖經所應許的並不是說:「你努力工作、行善積德,我就要賜給你永生。」福音的信息指明:當人悔改,相信而接受了福音,願意將自己交託給耶穌,就會在這人的生命中產生一個屬天的變換,有了從上頭來的生命。因此聖經說明:「你們得救是靠著恩典,藉著信心。這不是出於自己,而是神所賜的;這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 當神賜下了,祂就不再收回。完全和我們的工作表現,或者我們活出多少自己所領受到的無關。一方面我們從主耶穌領受了永生的禮物,可是另外一方面我們也是父神送給主耶穌的禮物,因為基督如此說:「那位把羊群賜給我的父…」(約十29) 耶穌說過:「我的父比一切都大」,必定沒有人能把我們這些屬於祂的羊,從祂父的手裡奪去。可見撒但絕對沒有能力把我們從耶穌基督手中搶走。沒錯,神給了我們自由的意志,我們是可以走開,又陷入罪中;然而一個經歷過重生的神的兒女,絕對不會想要走開的。他既然已經愛上了耶穌,他就想要一心一意地得到耶穌的喜悅。請不要誤會我的意思,作為信徒我們確實可能仍會犯罪,然而我們是可以不犯罪的。我們已經不再被罪束縛。透過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神已經把勝過罪的能力賦予我們了。

 

當我們在基督裡成長起來,神會給我們力量、恩典和從神而來超然的能力,來勝過我們的罪和老我。第一位成功登上世界第一高峰,珠穆朗瑪峰的艾德蒙·希拉里說得好:「我們並非征服了這座山,而是我們征服了自己。」蘇俄的彼得大帝說:「我有能力征服了一個帝國,卻沒有能力征服我自己。」荷蘭的法學權威和大學者雨果·格劳秀斯說:「一個人若管理不了一個城市,他就管理不了一個國家;他如果管理不了一個家庭,他就管理不了一個城市;他如果管理不了自己,他就管理不了自己的家庭;最後,除非一個人的情感能夠順服於理性之下,否則他就管理不了自己。」(註2 :塞爾溫·休斯,《每日與主同行》靈修材料,2003年七、八月刊,普世復興運動出版社) 當我陷入習慣性的罪中,神有可能會管教我,讓我自覺生活得好悲慘;這樣就提醒我,最好還是回到神面前。聖經如此告訴我們:「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祂又鞭打所收納的每一個兒子。」 (來十二6) 祂怎麼管教呢?我們知道,神並沒有創造痛苦和傷痛,然而,當我們走偏或者被引誘時,我們就像踏入敵人的領土;我們既然是神的兒女,自然會感受到自己正身處險境;如果沒有迅速撤離而持續犯罪,當然就要受到敵人的凌辱了。神容許我們去經歷這些,好從其中學到功課。神能夠在這整個過程中保守我們。

 

根據本段經文中主耶穌所告訴我們的,誰也不能把我們從祂手裡奪去,也沒有人能把我們從父神的手裡奪去;我們應當知道自己在神手中乃是絕對的平安穩妥。神絕對不會撕毀我們成為基督徒的出生証!既然是父神把基督徒交給了耶穌基督,祂怎麼會容許任何基督徒被奪走呢?約翰·科頓如此評論:「儘管我們基督徒仍然可能犯罪,然而必須牢記,神並不是因為我們有多美善才接納我們,祂也不會因為我們有多可惡而丟棄我們!」我們有可能被迷惑離開神,在外面漂流如同浪子;然而只要我們真正重生得救,是屬於祂的兒女,終有一天神必定會把我們帶回來,並且改正我們人生的道路。神所撒播的種子必定會結出榮神益人的收成。倘若一個人持續地迷戀於罪中,而且一點也感受不到罪咎的自責,或者良心不安;那麼他最好捫心自問,他真正經歷過聖靈的重生、確實是屬神的兒女了嗎?包恩豪博士 說過一句名言:「我們確實相信主耶穌給了我們永生的保証,但是我們卻不相信自己推論的永生; 因此每個人務必自我察驗。」使徒約翰肯定地說: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就不持續犯罪,而且從神生的那一位也必保守他,連那惡者也不能碰他。」(約壹五18)

 

在你落入罪的圈套之後,你曾否經歷神管教的大能,將你從迷途中轉回?甚麼事將你扭轉過來歸向祂?神如何使用我們行為的自然後果,教導我們屬靈的功課?

 

基督與父原為一

 

耶穌絕對不是一個從戰鬥中退避三舍的人,祂乃是男人中的男人。祂的仇敵試圖從祂口中抓到的把柄,祂清清楚楚地提供給他們:「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 當耶穌說了這話,猶太人又拿起石頭要打祂。於是耶穌對他們說:「我把許多從父那裡來的善事顯給你們看,你們因哪一件事要用石頭打我呢?」猶太人對祂說:「我們不是因為善事用石頭打祢,而是因為祢說了僭妄的話;又因為祢是個人,竟然把自己當作神。」(約十32-33) 我的猜想是在所羅門的廊下,他們真的很難找到石頭。因為這是聖殿中每日清掃、必須保持得非常乾淨的地方。除非他們早已預謀殺人,而在口袋中裝滿了石頭帶進來,否則很難找到武器。在此我們看見了耶穌的勇氣,當祂必須把真理向他們講清楚時,不管會有甚麼危險發生,祂仍然照講不誤。猶太人似乎覺得跟耶穌攤牌的時候已經到了。

 

如果我問你,最能總結整個基督教信仰的經節是什麼?你很有可能會回答:「神愛世人,甚至把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照樣,如果你問任何一個猶太人,最能總結整個猶太教信仰的經節是什麼?他們會告訴你:「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耶和華。」(申六4) 難怪當耶穌一說:「我與父原為一。」他們立即火冒三丈,拿起石頭來要打祂。

 

注意在這個衝突的過程中,猶太人指控祂,說:「祢說了僭妄的話,因為祢只是個人,竟然把自己當作神。」耶穌完全沒有改正他們所指控的。如果耶穌只是個先知而不是神,祂一定會講清楚、說明白,畢竟祂曾經宣告過祂就是真理,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一個自稱是真理化身的人不會允許這種嚴重的誤解發生。讓我們來看祂復活之後所發生的另外一個場景。十二個門徒中有一個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其他人在一起。其他的門徒對他說:「我們已經見過主了。」多馬對他們說:「除非我親眼看見祂手上的釘痕,用我的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我的手探入祂的肋旁,我決不相信。」過了八天門徒又在屋子裡,多馬也和他們在一起。門戶都關上了。耶穌來了站在他們中間,說:「願你們平安。」然後對多馬說:「把你的指頭放在這裡,看看我的手吧!伸出你的手來,探探我的肋旁!不要疑惑,只要信!」多馬對祂說:「我的主!我的神!」耶穌說:「你因為看見我才信嗎?那些沒有看見就信的人,是有福的。」(約二十24-29) 如果耶穌不是神,耶穌可能會指責多馬不該說謗讟的話,然而祂沒有,反而要多馬去探他的肋旁。最終,多馬終於認識耶穌是誰,不再懷疑和不信。

 

當我們想要向猶太人談論耶穌是彌賽亞時,上面提到的獨一神的觀念,常常會形成一個很大的絆腳石;因為他立即會指出:「你們基督徒相信有三位神,而不是一位獨一的真神;這抵觸了摩西律法書上神所給的啟示。」於是,話就談不下去了,因為對於敬虔的猶太人,說神有三位乃是對耶和華真神莫大的褻瀆。當我們對希伯來文有了更深入的理解,這樣的困難其實是很容易破解的。在「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耶和華」(申六4) 當中,被譯為「獨一」的那個希伯來字是Echad,乃是一個表示複合和統一的名詞。意思是說這個名詞顯示出統一、合一,然而卻由幾個部分所組成。例如:當聖經講到「人要離開父母,和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 使用的就是Echad這個字。另外還有許多地方全都使用Echad:當十二個探子「來到以實各谷,從那裡砍下了一根葡萄枝子,上頭只有一掛葡萄,兩個人用槓抬著回來」 (民十三23),用的是Echad;在以斯拉記中記載「全體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人」 (拉二64),用的是Echad。一掛中由許多粒葡萄組成,一群人中包含許多人。可是在希伯來文中,當神想要傳達只有一個,唯獨一個的觀念時,祂使用了完全不同的字Yachid。例如當神要試驗亞伯拉罕時,神說:「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所愛的獨生子以撒,到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一座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二十二2) 在神看來,要承受亞伯拉罕產業的,只有撒拉所生的應許之子以撒一個。上面已經說過,當神想要傳達三一神的觀念時,祂是使用Echad。使徒約翰記載:「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約一1-2) 請問在創世記第一章裡面,我們講到神的時候,在觀念上所指的,是單數或者是複數呢?答案應該是複數。因為在講到創造時,聖經如此說:「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深淵上一片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創一1-2) 然後,在創造人類之時,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一26) 更有意思的是這裡「神」這個字乃是Elohim,根本就是一個複數形態的名詞,意思是說,神本身乃是活在一個合一的群體裡面。舉人為例,聖經說明一個人在本質上是由靈、魂、體這三部分組成。可見我們每一個人確實是「合一」的一個人,卻具有三個不同的組成部分,分別稱為靈、魂、體。所以聖經說:「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完全成聖,又願你們整個人:靈、魂和身體都得蒙保守,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無可指摘。」(帖前五23)

 

對於那些企圖拿起石頭打祂的猶太人,耶穌引用了詩篇上的一句話來為自己辯護。為了明白耶穌想表達的重點,讓我們先來看看這整篇詩的內容:

 

神站在大能者的會中,在眾神之中施行審判,說:「你們不按公義審判,偏袒惡人,要到幾時呢?(細拉) 你們要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為困苦和窮乏的人伸張正義。要搭救貧寒和窮困的人,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他們沒有知識,也不明白,在黑暗中走來走去;大地的一切根基都搖動了。我曾說過:「你們都是神,是至高者的兒子。然而,你們要像世人一樣死亡,像世上任何一位領袖一樣倒斃。」神啊!求祢起來審判大地,因為萬國都是祢的產業。(詩八十二1-8)

 

查爾斯ž司溫道在他討論約翰福音的書裡,對於亞薩所寫的這首詩,有一些精闢的見解,說:

 

「作詩的人提醒以色列中神所設置的這些領袖審判官說,既然審判是屬乎神,而至高的審判官又已指定他們代表祂承擔治理百姓的責任,他們在神面前理當像眾多小神那樣,認真向神交帳。耶穌在此把詩篇中這些不配的小神,視同為這些站在祂面前的猶太人宗教領袖;這時祂宣告祂自己就是這首預言詩第一節的應驗,說:『神站在大能者的會中,在眾(小) 神之中施行審判。』(詩八十二1) 如今這些站在祂面前悖逆的以色列領袖,竟然拿起石頭來要審判他們的至高審判官,這才算是真正的褻瀆神。真正該用石頭打死的,乃是這些背逆的猶太人宗教領袖。」(註3 :查爾斯ž司溫道,《司溫道有關新約約翰福音的見解》,宗德灣出版社,第193頁)

 

這樣,查爾斯ž司溫道的解說,幫助我們更容易瞭解,耶穌對這些猶太人宗教領袖所說的話:

 

「你們的律法上不是寫著『我說你們是神』嗎?聖經是不能廢除的,如果那些承受神的道的人,神尚且稱他們是神,那麼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上來的,祂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就說祂說了僭妄神的話嗎?」(約十35-36)

 

原來在舊約中,士師(審判官) 乃是神所任命,來執行神對人的審判。他們代表神在人間進行審判,知道他們本身有一天也必須站在神面前,就他們如何執行神交在他們手中這麼大的權柄,接受神的審判。事實上,通常被翻譯為「神」的希伯來字 Elohim,在出埃及記二十一章6節被翻譯成「審判官」。耶穌的意思是,如果律法可以這樣提高人,祂作為神的兒子不更可以宣告自己的身份嗎?

 

對於那些站在所羅門廊下的猶太人,耶穌再次清楚明講祂的真正身份,好使他們確實知道:「我父是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約十) 就算他們從前不知道,現在可完全清楚了,耶穌是說:祂與父原為一。你相信祂嗎?他們又要逮捕耶穌,祂卻從他們的手中逃脫了。(約十38-39) 耶穌既逃脫了就前往祂所熟悉的約旦河東去,到約翰從前施洗的地方,住在那裡。祂從前就是在這裡組織祂的團隊,開始祂的事奉的。這個地方對耶穌而言,具有很特別的意義,能夠喚起祂許多美好的回憶。

 

當你想要獨處,在神面前靈裡得到更新,異象重新得到聚焦時,你喜歡前往何處休息?

 

對於我們每個人而言,有了這樣可以讓我們去單獨朝見神的地方,真正彌足珍貴。威廉ž巴克萊如此說:

 

「有機會回到我們首次認識神的地方朝聖,確實對於我們屬靈生命的更新,帶來極大的好處。耶穌這次前往的約旦河東對祂就充滿了意義。施洗約翰就是在這裡為人施洗,祂本身也在這裡受約翰的洗。當時,祂受了洗,立刻從水中上來;忽然,天為祂開了,約翰看見神的靈,好像鴿子降下來,落在祂身上;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17) 神的聲音告訴祂,祂做了正確的決定,也正走在神所預備的道路上。從約旦河的東岸,有許多人往耶穌那裡去,因為這些人也緬懷著約翰所傳講、神的國就要來到的信息。他們記得約翰為耶穌所作的見証,儘管約翰沒有行過一件神蹟。他們看見了約翰和耶穌之間顯著的差別:約翰宣告,而耶穌真實地展示了神的能力。約翰對於這個世代的需要作出正確的診斷,耶穌卻帶來能力可以滿足並且解決這個世代的需要。這些猶太人確信約翰是個先知,如今他們看見約翰指著耶穌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實的。於是在那裡就有許多人信了耶穌。」(註4 :威廉ž巴克萊,每日研經修訂本,約翰福音,卷二,聖安德列出版社,愛丁堡,蘇格蘭,第79)

 

那麼你又如何?有關耶穌真實本性的証據,你已經聽得夠多了嗎?你已經相信祂,並且確定祂就是那位以色列的好牧人了嗎?祂正站著等候你回應祂的邀請:「你們所有勞苦擔重擔的人哪,到我這裡來吧!我必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應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你們就必得著心靈的安息;我的軛是容易負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28-30)

 

禱告:主啊,祢的愛叫我們驚奇不已!天上的大君王竟然來到人間,以這麼多的方式向我們啟示出祢對我們的愛。我們歡迎祢住到我們每個人的心中,並且以我們的心作為祢的家。阿們。

 

Pastor Keith Thomas.

 

Email: keiththomas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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